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已部分解除
司法冻结的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22-038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已部分解除
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 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后,被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0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1484.18万股。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管理人《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函》,获悉精功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的16,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00%)分别在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9月4日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执行司法轮候冻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74)。
二、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2022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603民初10668号、〈2020〉浙0603民初172号、〈2020〉浙0603民初1569号之三、〈2019〉浙0603民初10670号),解除了精功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的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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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其中,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占精功集团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5.61%。本次解冻后,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1484.18万股仍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十四)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方中建信(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将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16,400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32.97%)中的14,915.82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99%);精功集团持有的会稽山 29.99%以外的剩余1484.18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8%)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会稽山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重整计划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函》;
2、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603民初10668号、〈2020〉浙0603民初172号、〈2020〉浙0603民初1569号之三、〈2019〉浙0603民初10670号)。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2022-039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本次解除质押后,精功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12,400.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5.61%,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部分会稽山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6日,精功集团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会稽山股份4,000.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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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与精功集团管理人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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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无限售流通股16,400.00万股,占会稽山总股本的32.97%。本次解除质押后,精功集团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2,400.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5.61%,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前述累计股份质押情况分别详见公司于2016 年10月1日、2018年11月6日、2019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16-056、2018-048、2019-017)。
股份质押延期主要系精功集团于2019年9月6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 2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破23号之十四)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方中建信(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将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16,400.00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32.97%)中的 14,915.82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 29.99%);精功集团持有的会稽山 29.99%以外的剩余 1484.18 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2.98%)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1 号。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会稽山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部分会稽山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