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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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4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2年12月6日。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3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名,王晖、何维忠、王涛等3名董事现场出席,郭令海、乔丽媛、董晖、游祖刚、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9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7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本行董事长确定。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