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祁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立、王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 上网文件
(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