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2-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81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4号)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28,9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5,759,716.9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3,140,283.02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7日到位,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1607004129200098815号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377030100100054661号账户。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注:营销网络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除了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外,另有3,5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年产8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投入),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