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8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淄博鸿泰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淄博鸿泰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0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因其减持计划尚未结束,故继续执行减持计划,淄博鸿泰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淄博鸿泰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泰创盈”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7日。
2、权益变动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鸿泰创盈持有公司股份2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5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鸿泰创盈持有公司股份21,0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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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减持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即2022年12月7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鸿泰创盈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