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0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0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0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雅珊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种溪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黄种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 月 08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51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
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孔德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孔德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孔德坚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孔德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孔德坚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孔德坚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0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何啸威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黄种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08日
附件
黄种溪,男,中国籍,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深圳市唯特华科技有限公司,2003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6 年至 2011 年,任深圳市瑞斯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种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合明先生、陈玉琴女士、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种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