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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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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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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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马知方、蒋苏德、倪宣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8,618.42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讲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叶福忠先生、叶程洁先生、陆亚栋先生、刘雪梅女士、叶卓强先生、蒲德余先生、唐松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01《选举叶福忠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1.02《选举叶程洁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1.03《选举陆亚栋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1.04《选举刘雪梅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1.05《选举叶卓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1.06《选举蒲德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1.07《选举唐松燕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讲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马知方先生、蒋苏德先生、倪宣明先生、田景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2.01《选举马知方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2.02《选举蒋苏德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2.03《选举倪宣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2.04《选举田景岩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育兰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监事会谨慎考虑并研究后决定提名单晓秋、叶秀榕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与会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单晓秋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02《选举叶秀榕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中马”)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687,169.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51.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2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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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二〇二二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中马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云中马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云中马”)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8,618.42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8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3,687,169.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51.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2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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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股说明书》,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2,035,071.07元,可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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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14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200万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增值税)94.34万元,支付律师费用(不含增值税)65万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等(不含增值税)55.57万元。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8,618.42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已支付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485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云中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云中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