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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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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2-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4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豁免版)》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