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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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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 委托理财的类型:购买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上市银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授权期限内委托理财额度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理财产品类型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理财产品仅限于购买国有银行及其他股份制上市银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额度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对象均为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对委托理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 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各项业务保函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有关合同、协议,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办理有关贷款融资等手续。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晋正投资有限公司、晋正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185001-10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郎先生 朱先生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