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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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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2-04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文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投资”)于2019年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份额,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66.4452%。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2022年12月14日,文轩投资与成都文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变更。

二、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变更内容

(一)主要经营场所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0908。

(二)原有限合伙人凉山彝族自治州新华书店(凉山州彝文图书发行中心)(现改制后名称为“凉山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合伙企业全部份额转让给新有限合伙人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均无变化。变更后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为:

(三)基金“投资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期结束后的2年为“退出期”。

(四)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普通合伙人有权收取管理费的投资期期限为且仅为3年。

三、变更的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0MA62H568XC

注册资本:6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查中才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53号

主要办公地点: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53号

主营业务:主要负责州级国有资本运营,金融股权投资、运营管理市场化基金,项目代建、土地整理开发。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凉山州彝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员委、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深化州级国资国企改革战略部署即“1+6+N”总体框架体系,在原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更名成立的州属国有重点企业,是凉山彝族自治州最大的综合性投融资、资本运营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良好。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9.29亿元、净资产总额253.09亿元、营业收入5.85亿元、净利润0.71亿元(该数据已经审计)。

四、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条款变更的影响

本次重新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文轩鼎盛基金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是基于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的考虑,除上述主要内容变更外,其余条款未发生重大变更,不会对基金的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基金的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