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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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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2-07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东航之家召开。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李养民副董事长的委托,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唐兵主持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出席了会议;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授权委托董事唐兵代表表决;公司董事会观察员黄康,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唐兵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2022年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航空地面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技术”)向上海东航银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燕租赁”)出售部分航空地面设备(内场车辆和无动力车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东航技术委托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车辆资产评估工作。其中,公司出售车辆7,655辆,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7,340.34万元(不含税);东航技术出售车辆520辆,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2,478.07万元(不含税)。车辆资产评估价值相对账面价值有一定溢价,最终出售价格以评估备案后的金额为准。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养民、唐兵、林万里、姜疆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待公司和东航技术分别与银燕租赁签署相关受让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套期保值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同意公司2023年套期保值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东航食品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集团”)以货币形式同比例对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食品”)增资,其中,公司增资人民币6.75亿元;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养民、唐兵、林万里、姜疆回避了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待公司与中国东航集团及东航食品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联航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货币形式对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亿元,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2-07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航空地面设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监事会审核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方照亚回避了表决。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套期保值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三、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对东航食品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监事会审核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方照亚回避了表决。

四、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对中联航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2-07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辅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李养民副董事长的委托,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唐兵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主席及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唐兵主持会议,董事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出席了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出席了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汪健,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出席了会议。

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引进100架A320NEO系列飞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议案名称:关于2023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航空食品、机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航空配套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外贸进出口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广告委托代理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飞机及发动机租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航空互联网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2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3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议案4-7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回避表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楼倩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被委任为会议的点票监察员。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2-07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套期保值种类:美元汇率、航油

● 套期保值金额或数量:2023年度新增美元汇率套期保值上限不超过31亿美元,新增航油套期保值总量不超过1146万桶,全年新增开展的套期保值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此处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套期保值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套期保值目的

为对冲美元负债公允价值汇兑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底美元带息负债进行预计,设定了2023年度美元负债公允价值汇兑的对冲上限;此外,为对冲现金流汇兑风险,进一步提升管理能效,公司锁定了2023年度美元现金流汇兑的交易头寸上限。

航油成本作为公司最大的运营成本之一,其价格波动对公司效益有着重大影响。采用套期保值管理价格风险,能够部分对冲油价上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2023年度航油套期保值工作计划以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三年计划用油量为基础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及后市研判择机开展套期保值工作。

(二)套期保值金额或数量

公司2023年度新增美元汇率套期保值上限不超过31亿美元,新增航油套期保值总量不超过1146万桶,全年新增开展的套期保值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金融机构授信及公司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方式

美元汇率套期保值拟采取简单远期等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的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锁定,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操作策略由公司高风险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

航油套期保值计划采用原油互换合约、原油看涨期权、领式期权组合、原油期货合约,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以布伦特原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作为价格基准。交易方式为滚动式交易,原油互换合约、原油看涨期权、领式期权组合到期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内,原油期货选择合适的合约及时机进行交易。在董事会授权期内,航油套期保值工作连续开展。当外部环境或公司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高风险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中止或调整方案。

(五)套期保值期限

本次董事会授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2022年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同意公司2023年度新增美元汇率套期保值上限不超过31亿美元,新增航油套期保值总量不超过1146万桶,全年新增开展的套期保值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具体实施授权公司高风险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旨在规避美元汇率和航油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公司存在航油采购、美元负债及购汇需求,面临航油价格变动、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的成本变化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时拥有足额清算资金或选择净额交割以减少到期日现金需求,但不排除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交易对手均为信用优良、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但不排除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政策风险。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金融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和固化成本为基本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汇率、航油套期保值交易额度不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对高风险业务相关责任部门及职责、审批和授权权限、交易产品及期限、交易流程、风险控制节点、应急机制、报告制度、保密及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已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对交易对手的管理和风险评估,选择信用优良、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及时跟踪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信用评级变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4.公司已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允价值变动及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亏损时及时预警,并按公司制定的应急机制及时处理,采取相关措施。

四、套期保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防范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和航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淮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锁定成本降低风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和内控制度,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航油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该等计划开展相关套期保值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