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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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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2-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53,2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453,200股。

(3)归属人数:111人。

(4)授予价格:22.79元/股。

(5)归属安排:

(6)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营业收入(A)为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分年度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各年度的公司绩效考核目标及对应的归属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对应的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业绩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An),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分为“5级档”、“4级档”、“3级档”、“2级档”、“1级档”五个等级。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小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针对1名激励对象的反馈意见,监事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核查沟通后,监事会认为其仍适合作为本次激励对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2021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1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 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12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本期不能归属的111.08万股限制性股票(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本次作废处理的已获授但尚未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4.28万股。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11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4月26日。

(二)归属数量:1,453,200股。

(三)归属人数:111人。

(四)授予价格:22.7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员工拟作废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111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慷、杜广、黄雷、李银耿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批量非交易过户事项,系公司股东在解散注销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以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上述激励对象名下,上述激励对象由间接持股转变为直接持股所致,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除上述情况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推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4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本期不能归属的111.08万股限制性股票(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原授予激励对象由156人调整为111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4.28万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王慷、魏琼、张增国、杜广、张楷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王慷、魏琼、张增国、杜广、张楷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小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针对1名激励对象的反馈意见,监事会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且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核查沟通后,监事会认为其仍适合作为本次激励对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2021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1年4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4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本期不能归属的111.08万股限制性股票(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因此,本激励计划原授予激励对象由156人调整为111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4.28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4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本期不能归属的111.08万股限制性股票(包含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原授予激励对象由156人调整为111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84.28万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111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同时,针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事宜,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2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