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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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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三、备查文件

1、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06230298)登字【2022】第12150080号);

2、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5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周新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新基先生为偿还个人债务,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减持预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截至2022年12月16日,周新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417,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个人债务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周新基先生于2019年1月3日出具了《关于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在该期间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目前该承诺已到期结束。

2、周新基先生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1)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2)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承诺期限为:2016年4月11日-2019年4月1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周新基先生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周新基先生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0年3月25日辞去董事职务,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周新基先生未来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由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规则》第九条第一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公司已督促周新基先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3、周新基先生承诺其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减持。

五、备查文件

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5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必康01

3、债券代码:114335

4、发行总额:7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

6、票面利率:7.5%

7、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为“18必康01”债增加增信措施及兑付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完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2020年4月27日如期兑付了本期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和第二个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共计1.05亿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3月30日和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必康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必康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必康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必康01”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截至2020年4月2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7,000,000张,回售金额7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数量为0张。

鉴于受当时融资环境影响,2020年4月27日,公司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发出《征询意见函》,本期债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征询意见函》所述股权质押和展期方案,本期债券回售本金兑付日由2020年4月26日延期至2021年4月26日,其中,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约定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约定的应付本金及利息,合计38,581.51万元,具体以公司及全体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征询意见函》约定为准。同时公司将采取场外兑付的方式向各持有人支付本期利息。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18必康01”债增加增信措施及变更还本付息安排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和融资环境的现状,为保障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兑付,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发出《征询意见函》并获得债券全体持有人的同意,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期由2020年4月26日延期至2021年4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18必康01”债增加增信措施及变更还本付息安排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根据公司与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就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达成的一致约定,公司应将所持九九久科技的全部股权为本期债券项下公司的义务向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办理完毕相关股权出质手续并收到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18必康01”债增加增信措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由于融资事项等工作进展并不理想,资金面紧张局面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导致公司暂时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及时兑付不低于“18必康01”债券本金的50%和相应利息。公司及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征询意见函》中的约定,本期债券的全部应付本息即刻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18必康01”债偿付安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三、本期债券本金兑付完成情况

为解决公司逾期债务,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以人民币21亿元的交易总对价将所持有的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星际”)100%股权出售给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九州星际”)。公司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拟向南京九州星际出售其持有的九州星际100%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九州星际已于2022年12月15日在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九州星际的股东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九州星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九州星际根据与九九久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与公司、九九久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8必康01”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协议约定,于2022年12月16日向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支付了首期款用于兑付“18必康01”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18必康01”债本金兑付。鉴于因“18必康01”债券前期未能如期兑付,债权人已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纠纷的全部了结尚需办理司法和解手续。公司将尽快与“18必康01”债权人到相关司法机关办理相关和解手续,并签订和解协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