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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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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或“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3名,实际出席持有人13名,代表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15,900,000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二、 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本次设立的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515,900,000份同意,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根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邓超波、訚硕、邹畅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保持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515,900,000份同意,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邹畅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的交易相关提案时应当回避。

(4)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事宜。

(5)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6)按照《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7)本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参与方式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8)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代表或委托公司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0)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财产进行清算或其他处置。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12)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515,900,000份同意,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份反对,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份弃权,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