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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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国际港务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推选董事蔡桂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黄葆源先生、董事杨凤华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郑桂林先生、罗小华女士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向红女士、梁勇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蔡桂生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晓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表决1项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覃锦、黄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2022-060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

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2年第2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22年完成,业绩承诺顺延的具体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南化股份,股票代码:600301)将自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