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3 证券简称:航天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68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8号航天动力公司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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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奇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赵仕哲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彭恩泽先生、张立岗先生、王锋革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王华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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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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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律师、闫思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