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
更新单元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
更新单元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城市更新项目”)于2018年申报获批纳入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城市更新单元第九批计划。因公司不具备产业园规划、审批、开发、建设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且本项目的开发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多年来未能得以有效推进。为避免本项目延期而被动调出城市更新计划的风险,且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与具备投资经验及开发运营能力的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实施主体,联合推进本城市更新项目的落地。
为此,公司与深圳市灏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月控股”)共同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联合开发城市更新项目。灏月控股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55%份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45%份额。该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与其签订了《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搬迁补偿协议》”),就公司本项目更新范围内全部土地使用权及物业权益,该合伙企业予以补偿的搬迁补偿款总价为人民币18,562万元。交易完成后,由该合伙企业负责申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本项目的专项规划申报审批、后续具体开发与建设等事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共同开发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于2022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二、最新进展情况
1、公司与灏月控股共同设立的深圳市日新房地产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日新”)已于2022年1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深圳日新首笔搬迁补偿款人民币9,466.62万元,剩余搬迁补偿款将继续按照《搬迁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城市更新项目被搬迁物业移交给深圳日新,双方签署了被搬迁物业移交确认书;公司将继续根据《搬迁补偿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深圳日新完成后续的专项规划推进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