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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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树忠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董事何昕佶、王静、曾繁华、张丹丹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26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已于2022年12月23日申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将350,552,922股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及背景

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2022)粤06破40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雪莱特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本次雪莱特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前述转增的350,552,922股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0日全部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7日、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涉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关于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根据普通债权超过15万元的债权人受偿方式选择情况,转增股票中用于抵偿债务的股票数量为23,289,274股,剩余327,263,648股由重整投资人认购,截至2022年12月15日,重整投资人已经将股份认购价款合计392,716,377.60元全额支付至管理人的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股份认购价款支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上述转增股票完成过户后,公司股东权益将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德轩”),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戴俊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二、股份过户情况

2022年12月23日,根据《重整计划》,管理人申请佛山中院将350,552,922股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和就其普通债权超过15万元部分选择以股抵债方式受偿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相应转增股票划转事项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产业投资人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限售36个月,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限售12个月。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产业投资人的股票过户登记已完成,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181,263,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为公司控股股东;戴俊威因实际控制佳德轩及广东尚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风险提示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12月2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作出(2022)粤06破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仍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雪莱”变更为“*ST雪莱”,股票代码仍为00207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2022)粤06破申3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1月1日被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公司申请撤销规范类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年12月20日,管理人向佛山中院提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2年12月21日,佛山中院作出(2022)粤06破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同时,公司委托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目前仍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