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2-07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岜蜚特”或“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申619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顺中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岜蜚特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事项:请求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岜蜚特破产清算。
2、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8年3月1日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购买货物,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市场价格保证金10000元,被申请人应在合同生效后2019年11月7日之前支付该笔保证金10000元。双方合同已经于2019年12月30日结束,申请人履行合同约定向被申请人购买货物的所有货款已经全部付清,后向申请人要求退还市场价格保证金,但被申请人未依约向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称其因资金周转存在严重问题,无法支付上述款项。
申请人向广州中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拟证明被申请人已符合破产清算条件。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顺中宜商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0721333399
3、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大富村进村大街15号108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谢荣东
7、成立日期:2013年7月9日
8、经营范围: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木材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鞋帽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玩具销售;软木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采购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灯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旧货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美发饰品销售;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三、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24742473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仅限办公)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程志滨
7、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5日
8、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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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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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院裁定的主要内容
广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定受理广州顺中宜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五、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广州中院裁定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岜蜚特将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岜蜚特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22年9月30日,岜蜚特报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20,730.39元,负债总额为159,621,097.91元,净资产为-147,700,367.52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岜蜚特的债权为135,925,867.29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200,000.00元,由于岜蜚特目前资金短缺且缺乏偿债能力,该部分债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其中部分计提了相应减值损失。
本次公告事项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事项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申619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