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
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2022-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5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

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相关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特”)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贷款额度中获得的融资金额主要用于安徽赛特“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包含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其相应生产设备等。

上述贷款额度不等于安徽赛特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安徽赛特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品种、贷款期限以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在前述额度内,安徽赛特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厂房等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措施等以安徽赛特与银行所签合同为准。

为提高融资效率,及时办理贷款及对应担保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士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审核、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3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肖远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肖远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肖远斌先生具备相应任职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肖远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肖远斌先生的简历附后。

二、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肖远斌先生简历:

肖远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助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项目经理;2018年1月至2022年5月,任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4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额度内,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2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6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特”)。

●公司本次拟为安徽赛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投建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保证相关业务正常开展,安徽赛特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具体申请贷款银行及对应额度情况如下:

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为安徽赛特申请银行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2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担保决策权以及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8月12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产城融合示范区独秀园路与将军岭路交口西北角

4、法定代表人:汪坤明

5、注册资本:1亿元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经营范围: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赛特总资产为18.63万元,净资产为-1.3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3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安徽赛特总资产为2,485.31万元,净资产为1,981.3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7.3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安徽赛特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安徽赛特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加快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投建工作,减轻安徽赛特在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增强整体融资效率,推动相关业务顺利开展,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且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安徽赛特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支持安徽赛特建设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安徽赛特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其顺利开展业务。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赛特新材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

至2023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5、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 14:30一17:00。

6、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义英

联系电话:0592-6199915

传真:0592-6199973

电子邮件:zqb@supertech-vi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室。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