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同意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黄裕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黄裕昌、黄轼、马良华(独立董事),其中黄裕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马良华(独立董事)、陈希琴(独立董事)、黄裕昌,其中马良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陈希琴(独立董事)、包建亚(独立董事)、黄裕昌,其中陈希琴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包建亚(独立董事)、马良华(独立董事)、黄裕昌,其中包建亚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黄裕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黄轼先生、齐晓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许海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齐晓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孙荣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 2022 年12月 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朱巧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黄裕昌
2、董事会成员:黄裕昌、黄轼、张利英、任正华、马良华(独立董事)、陈希琴(独立董事)、包建亚(独立董事)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黄裕昌、黄轼、马良华(独立董事),其中黄裕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马良华(独立董事)、陈希琴(独立董事)、黄裕昌,其中马良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陈希琴(独立董事)、包建亚(独立董事)、黄裕昌,其中陈希琴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包建亚(独立董事)、马良华(独立董事)、黄裕昌,其中包建亚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朱巧芬
2、监事会成员:朱巧芬(职工代表监事)、戚盈盈、郑润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裕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轼先生、齐晓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海云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齐晓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孙荣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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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黄裕昌,男,中国国籍,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任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裕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黄轼,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黄裕昌、张利英之子,2017 年 6 月开始在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各部门进行轮岗,熟悉公司业务。2019年12月至今,任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轼先生目前持有公司6%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齐晓琳,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9年12月至今,任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齐晓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许海云,女,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浙江舜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自 2005 年 7 月至2019年12月,任宁波德昌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自2019年12月至今,任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海云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程孙荣女士, 中国国籍, 1986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21年12月入职公司,现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程孙荣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