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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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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月17日届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本次会议同意提名陈兴明先生、陈其龙先生、张文进先生、王良华先生、柯文理先生、陈其德先生、陈其凤女士等7名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1同意提名陈兴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同意提名陈其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同意提名张文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同意提名王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同意提名柯文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同意提名陈其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同意提名陈其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3年1月17日届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杜兴强先生、朱炎生先生、程爵浩先生、曾繁英女士等4名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1同意提名杜兴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同意提名朱炎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同意提名程爵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同意提名曾繁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以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运营效益。

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3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3日

至2023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9:30-11:30、13:30-16:00。

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欧阳广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兴明先生、陈其龙先生、张文进先生、王良华先生、柯文理先生、陈其德先生、陈其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杜兴强先生、朱炎生先生、程爵浩先生、曾繁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兴强先生、朱炎生先生、程爵浩先生、曾繁英女士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杜兴强先生、曾繁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阅被提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均具备相关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志扬先生、徐加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将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2月2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1月17日届满,经审议,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志扬先生、徐加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1同意提名吴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同意提名徐加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购买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贸易”)持有的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万邦”或“标的企业”)51%股权及转让方中船贸易对标的企业15,400万元债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对价合计为29,281.0627万元。

二、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5,400万元债权项目的议案》,由于公司参与本次竞买事宜属于临时性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暂缓披露相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暂缓披露该事项,公司已就暂缓披露履行了内部登记程序。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网络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签约通知》,确认公司成为“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5,400万元债权”项目的受让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竞得上海中船重工万邦航运有限公司51%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5,400万元债权暨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022年11月28日,公司与转让方中船贸易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2年11月30日,公司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

公司及中介机构将尽快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尽快披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连同最近12个月购买同一或相关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取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具有不确定性。若无法通过上述任一环节,本次交易将无法实施,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