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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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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拟收购郧西县南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大环保产业链,进军污水处理行业,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郧西县南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水源公司”)51%股权。

本次拟收购价格暂估为人民币3,282.28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如实施本次股权收购,公司仍需补缴未缴足的资本金3,969.08万元。

公司拟与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环保”)签署《意向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向深港环保支付收购意向金人民币1,540万元。深港环保向公司质押其所持南水源公司51%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以提供担保。若收购不能完成,深港环保有义务全额退还意向金本金及相应利息。如进行收购,意向金的处理遵守收购协议的约定。此外,双方后续仍需就《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收购事项进一步商讨,待相关事项商定后,将履行公司相应决策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南水源公司51%股权,有利于做大做强公司生态环保主业,进一步夯实生态环保作为公司第一主业的地位。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管理层以上述暂估价3,282.28万元为参考开展股权收购后续相关事宜,向深港环保支付收购意向金1,540万元。待评估价格完成备案后,商讨确定《股权收购协议》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昌邑泰达环保提供

1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8.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7.3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4.2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昌邑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泰达环保”)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融资租赁”)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5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为昌邑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昌邑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5,07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35,070万元,昌邑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93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昌邑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月2日

3.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海丰路与规划九路交口以西

4.法定代表人:陈艳国

5.注册资本:11,421.18万元整

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电力、灰渣、灰渣制品;热力生产及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昌邑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昌邑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铁建融资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管理费、保证金、留购价款、解除合同损失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以及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2.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昌邑泰达环保提供了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0.09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8.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7.33%。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广陵新城项目土地出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受托开发范围内的一宗地块依法定程序挂牌交易并被摘牌,信息如下:

地块编号:GZ435,土地面积:75,121.00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成交价:99,760.69万元(13,280元/平方米)。

鉴于地块的开发成本等尚未核算,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须待前述成本核算及审计工作完成后方可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