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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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6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建设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并由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实施配套200MW风力发电项目,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565,845.50万元。其中:年产40万吨增强型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为467,286.87万元;配套200MW风力发电项目投资金额为98,558.63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新设新能源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浙江省桐乡市成立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由中国巨石100%持股。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设监事1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1人,以上人员由中国巨石委派。

同意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成立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80%,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0%。

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名2人(其中1人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提名1人;设监事1人,由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名;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名。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同意在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23年1月16日下午1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6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

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565,845.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40万吨增强型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为467,286.87万元;配套200MW风力发电项目投资金额为98,558.63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淮安”)建设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双碳战略,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玻纤业务高质量发展,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并建设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同时拟由新设立的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建设200MW风力发电配套工程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巨石路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筹建)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80%,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0%。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运达股份”,300772.SZ)全资子公司,运达股份成立于2001年11月,法定代表人高玲,注册资本54,225.627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是国内较早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研究与制造的企业。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与运达股份采用EPC的模式,由运达股份负责风力配套项目的建设和运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部署国内新的增长点,进一步靠近市场及客户,公司在对国内多个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充分论证,比较各地投资要素、建设条件、协同效应、制造成本等客观条件后,认为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的投资环境优于其它地区,具备比较优势。因此,公司计划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建设高性能玻璃纤维零碳智能制造基地。

中国玻纤产业目前已经占据全球玻纤产能的60%以上,是全球最大的玻纤生产国、消费国。公司作为全球玻纤产业的龙头企业,充分开发可再生能源,用可再生能源电源侧脱碳来中和玻纤生产产生的碳,是公司破解碳排放问题,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创新尝试,也是公司作为行业领导者的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淮安拟启动建设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年产4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为确保该项目新能源侧脱碳中和玻纤侧产生的碳,实现玻纤零碳制造,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将根据江苏省淮安市政府批准的新能源资源和新能源建设指标进行风电开发,配套建设风力发电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1)玻璃纤维生产基地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原循环经济产业园)薛行大桥以南、盐河以东,宗地面积约1255亩。

(2)配套风力发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项目风机和升压站永久征地面积合计36亩,临时占地面积合计1000亩。每个风电发电机组的选址,将委托专业的风电公司在进行风能资源现场监测和微观选址后,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建设规模

(1)年产40万吨增强型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一次规划,分期建设4条10万吨增强型玻璃纤维生产线。

(2)配套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建设110kv升压变压站1座,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5.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200MW,年上网电量为5亿kwh。

3、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开工。

4、项目资金筹措

年产40万吨增强型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及配套风力发电工程项目总投资合计565,845.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中:年产40万吨增强型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为467,286.87万元;配套200MW风力发电项目投资金额为98,558.63万元。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本项目为公司建设的全球首个玻纤零碳智能制造基地,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相关经验将陆续推广至行业。项目符合国家对玻纤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对我国玻纤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平均投资收益率16.17%(上述数据为所得税前,且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率的预计,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将助推公司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项目尚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6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投资新设新能源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1、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2、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

1、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2、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子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投资新设新能源子公司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双碳战略,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在浙江省桐乡市投资设立“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该公司将作为中国巨石新能源领域的平台公司,统筹负责未来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为公司早日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提供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淮安市投资设立“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该公司为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配套风电、光伏工程项目的运营主体,具体负责该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等。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新设新能源子公司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作为中国巨石新能源领域的平台公司,统筹负责清洁能源领域相关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

法定代表人:曹国荣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由中国巨石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信息为拟注册信息,以监管部门注册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

该公司作为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零碳智能制造基地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配套风电、光伏工程项目的运营主体,具体负责该项目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等。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法定代表人:沈林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浙江巨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80%,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0%。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运达股份”,300772.SZ)全资子公司,运达股份成立于2001年11月,法定代表人高玲,注册资本54,225.627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是国内较早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研究与制造的企业。浙江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与运达股份采用EPC的模式,由运达股份负责风力配套项目的建设和运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上信息为拟注册信息,以监管部门注册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新能源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绿色制造水平,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助推公司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项目尚需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子公司成立后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2-06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2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23年1月13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邮箱:ir@jushi.com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