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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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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11月对外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11月对外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大地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2022年预计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7.2亿元,11月实际发生担保0.0977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26.05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2-020)。

由于为公司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数量增加,且各机构要求公司分别按照预计担保最高额提供担保,因此导致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额度有所提高。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调整为不超过67.2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2-042)。

二、公司2022年11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2年11月,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 1.5 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2-020)。

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8亿元,其中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134.36亿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80.44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8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8.68亿元的52.56%、52.56%。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2-06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会议(独立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加)。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贺佩勋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吕俊杰先生、李宏斌先生、靳荣先生、张军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审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审议注册有效期及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议案名称:审议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议案名称:审议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议案名称: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议案名称:审议发行日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6、7已经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芹、李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