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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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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2-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哲琪”)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哲琪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后,宁波哲琪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91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6.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哲琪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0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范百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范百先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范百先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百先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8年9月至1989年5月任慈溪长河塑料公司车间主任,1989年6月至1996年11月自主创业成立慈溪长河东风塑料五金厂,任厂长。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成型制造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百先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43,273股股份。范百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1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13:30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7,784,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7,773,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2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7,225,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14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7,213,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13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8%。

(二)董监高、律师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陈松杰先生、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张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张瑞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张红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陈松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杨兆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陆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07选举王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世君先生、彭颖红先生、薛锦达先生、孙健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薛锦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04选举孙健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麻斌怀先生、范红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麻斌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77,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17,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范红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67,784,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5,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王剑群、马继伟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张忠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独立董事孙健敏先生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忠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席: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张红曼女士

(2)战略和投资委员会

主席:张忠良先生

副主席:陈松杰先生

委员: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席: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陈松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张忠良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松杰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张红曼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红曼女士、王佩龙先生、陆君女士、曹军先生、卢宜红先生、唐杰先生、张旗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杨兆龙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玮良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梦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推选,会议由麻斌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麻斌怀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张忠良先生(董事长)、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陈松杰先生、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

2、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彭颖红先生、薛锦达先生、孙健敏先生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主席: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张红曼女士

2、战略和投资委员会

主席:张忠良先生

副主席:陈松杰先生

委员: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席: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陈松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张忠良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麻斌怀先生(监事会主席)、范红枫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范百先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陈松杰先生

2、副总经理:张红曼女士、王佩龙先生、陆君女士、曹军先生、卢宜红先生、唐杰先生、张旗升先生

3、董事会秘书:张红曼女士

4、财务总监:杨兆龙先生

5、内审负责人:周玮良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李梦桦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真:0574-63411657

电子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5326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后,唐晓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晓峰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换届后,范立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立明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49%。范立明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

3、本次换届后,耿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彤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3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1%。耿彤先生将严格按照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及及公司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对唐晓峰先生、范立明先生、耿彤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张忠良先生(董事长),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创业并创立慈溪市高王电子器材厂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云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瑞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固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马谷光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臻品臻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加坡瑞境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兴精密技术株式会社董事、宁波瑞哲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美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威海市圣儒文化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忠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20,027股股份,通过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6,452,095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7,472,122股股份。

张忠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东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张忠良先生之妻张华芬、之女张瑞琪、之子张哲瑞共同控制的企业,张忠良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24%的出资份额,与公司另一5%以上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忠立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张忠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瑞琪女士(非独立董事),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识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臻品臻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云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琪女士通过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040,000股股份。张瑞琪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之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张瑞琪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张红曼女士(非独立董事),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臻爱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瑞境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瑞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马谷光学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森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慈溪臻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0,000股股份,通过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626,452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3,706,452股股份。除此以外,张红曼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陈松杰先生(非独立董事),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松杰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和之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0,977,686股股份。陈松杰先生系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陈松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杨兆龙先生(非独立董事),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1991年至2000年任西北铝加工厂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2000年至2002年任宁波兴业复合电子铜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兆龙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56,815股股份。杨兆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陆君女士(非独立董事),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7年8月至1990年9月任浙江慈溪兴业集团公司设备科文员,1990年10月至1991年2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质检副科长,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浙江慈溪太阳公司输纱器组立部长,1995年6月至1997年4月任浙江慈溪腾飞仪器厂项目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品保部经理、装配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君女士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27,171股股份。陆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王佩龙先生(非独立董事),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3至1994年先后在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地区国家安全局工作;1994年至1997年任中国调谐器行业协会工程师;1999年至2022年3月历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经理、品质总监、人事行政总监、副总裁等职务;2017年8月至2022年4月任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任宁波盛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佩龙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113,903股股份。王佩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赵世君先生(独立董事),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至今工作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曾任上海时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世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赵世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彭颖红先生(独立董事),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95年至今工作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纳米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董事长、China Precision Technology Ltd.独立董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凯微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颖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彭颖红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0、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80年12月至1988年8月任上海汽车传动轴厂技术科技术员,1988年9月至1993年4月历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工艺部工程师、项目经理,1993年4月至2000年7月历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中德合资)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工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董事、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8年4月任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中德合资)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锦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薛锦达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1、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健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孙健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麻斌怀先生(监事会主席),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凌云无线电厂会计,深圳宝凌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财务科长,宁波伟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宁波享瑞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韩倍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聚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广明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麻斌怀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56,815股股份。麻斌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范红枫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慈溪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书、浙江省慈溪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律所主任。现任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本公司监事、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慈溪市律谐商事调解中心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红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范百先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8年9月至1989年5月任慈溪长河塑料公司车间主任,1989年6月至1996年11月自主创业成立慈溪长河东风塑料五金厂,任厂长。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成型制造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百先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43,273股股份。范百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1、陈松杰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2、张红曼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同上。

3、王佩龙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4、陆君女士(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5、曹军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任四川省通工汽车厂,担任装配技术员、汽车电气技术员、汽车装配质量总检;1995年9月至2006年2月,历任TKR(日系企业)制造现场系长、品质管理课长、部门副经理、经理。2006年至今历任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军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56,951股股份。曹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卢宜红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生管部经理、装配制造部经理、CHO助理、SAP副总监、总经理助理、供应链总监,以及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宜红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78,407股股份。卢宜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唐杰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生管部经理、运行管理部经理、运行副总监、市场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子公司兴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杰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83,073股股份。唐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张旗升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副课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富士康精密组件产品开发课长,2004年至今历任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技术经理、技术副总、运营总监、总经理以及公司供应链管理本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旗升先生通过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99,176股股份。张旗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杨兆龙先生(财务总监),简历同上。

10、周玮良先生(内审负责人),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东至电脑培训中心教师,2000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上安鸿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东莞中兴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财务课长、财务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经营企划部副总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及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玮良先生通过股权激励直接持有公司24,500股股份,通过宁波和之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0,900股股份,合计持有145,400股股份。周玮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李梦桦女士(证券事务代表),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哲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2021年进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梦桦女士通过股权激励直接持有公司15,000股股份。李梦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