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8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贷款方

(1)贷款方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日期:1987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贷款方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 35 楼 10-25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珲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担保方

(1)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 日

营业期限:2011-04-01 至 2031-04-01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2)担保人名称: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7606955543

地址: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马军建

成立日期:2004年8月26日

营业期限:2004-08-26 至 2034-08-25

注册资本:723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维修铅合金、极板、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零部件、锂电池、UPS(不间断电源)、太阳能路灯系统产品、太阳能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风光互补储能系统产品,电动自行车组装。(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次融资业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事项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融资提供保障,相关贷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5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127,219.2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2,880.13万元的52.3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为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公司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至2023年2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二、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1月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提案1-3(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提案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5-7以特殊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2月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3名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至2023年2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