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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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120,278,240股的比例为0.48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63元/股,最低价为6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3,36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且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8,556股,占公司总股本120,278,240股的比例为0.48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4.63元/股,最低价为60.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3,367.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穗萍直接持有公司8,567,8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2%,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股份中8,566,1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已于2022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张穗萍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0万股公司A股,窗口期不减持,具体如下:

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股5%以上股东张穗萍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