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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

2023-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23-002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2022】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9946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执行证书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执行人(债务人):新疆嘉吉信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执行人(抵押人):新疆恒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执行人(保证人、质押人):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执行证书的执行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应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及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的约定,特出具本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债务本金及补偿金合计人民币9,554.75万元;

2、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公证费等);

3、本执行证书的公证费人民币9,554.75元。

(三)本次执行证书的原因

新疆嘉吉信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根据约定新疆恒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票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因此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二、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事件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债务保证人、质押人,该事项中所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实际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如若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2022】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9946号)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