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3-001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中国化工大厦807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锋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晔女士、谭仲义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