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3-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03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日:2023年1月4日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

(1)限制性股票:266.00万股

(2)股票期权:527.00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3、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2年6月29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66.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98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人民币5.4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共有98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认购,其中2名激励对象进行了部分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除3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三)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年6月29日

2、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527.00万份

3、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99人

4、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人民币9.43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实际授予99人。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27.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除2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

(4)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和解除限售比例: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当期限售额度,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完成之日起计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50%、50%。

(4)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安排、业绩条件和行权比例: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行权当期行权额度,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9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14,364,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660,0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704,000.00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2)0069号”验资报告。

四、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66.00万股,于2023年1月4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同日,本公司本次授予527.00万份股票期权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新疆众和期权

2、期权代码(分二期行权):1000000313、1000000314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1月4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47,364,855.00股增加至1,350,024,855.00股,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4.31%的股份,本次授予后,持有公司34.24%的股份,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公司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6月29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992.18万元,2022-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股票期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运用该模型以2022年6月29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预计未来股票期权激励成本为333.21万元,2022-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未能行权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7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边明勇持有公司股份7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公司副总经理吴斌持有公司股份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副总经理宁红持有公司股份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副总经理郭万花持有公司股份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公司副总经理李功海持有公司股份5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边明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股;公司副总经理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公司副总经理宁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公司副总经理郭万花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公司副总经理李功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边明勇、吴斌、宁红、郭万花、李功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边明勇、吴斌、宁红、郭万花、李功海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包括公司2018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股份、参与公司配股认购的股份、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边明勇、吴斌、宁红、郭万花、李功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边明勇、吴斌、宁红、郭万花、李功海结合市场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