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2023-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冶骥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骥晨企管”)完成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后续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相关承诺

骥晨企管全体合伙人已于2023年1月5日签署《间接股东关于持股事项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骥晨企管将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包括:

1.全体合伙人从骥晨企管过入的股份将合并计算,在持股比例合计超过5%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全体合伙人从骥晨企管过入的股份将合并计算,自持股比例合计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为确保全体合伙人的减持比例符合前项规定,本人承诺在前述期间内拟减持股份的,将提前通知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友好协商,确定各自的减持额度。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享有的减持额度按照各自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应比例计算,合伙人放弃全部或部分减持额度的,放弃部分可由其他拟减持的合伙人按照其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对比例享有。

(三)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违反承诺进行股份减持,减持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