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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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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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2年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该额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原则上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被担保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因债权人要求等原因由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原则上按股比提供担保,若超股比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974.65亿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896.7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67.24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2.66亿元,为关联人国贸地产担保发生总额8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5.03%、308.26%、23.11%、0.91%、2.75%;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37.31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0.32%,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00.74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7.32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余额1.25亿元,为关联人国贸地产担保余额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3-0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委托理财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③ 委托理财金额: 2023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③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③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理财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中常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3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3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2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产品的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委托理财期间,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 公司风控、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审计、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及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相关内控程序健全,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