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3-001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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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闵大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叶葆靖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与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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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操、吴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