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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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2023-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则10,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景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从2023年1月16日起,本基金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含转换转入)合计不得超过100,000.00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兴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景兴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则10,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

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份额的业务限额为3,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3,000,000.00元,则3,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3,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份额的金额大于3,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3,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本基金C类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元,则1,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1,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的金额大于1,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1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则10,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1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1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

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0.00元,则20,000,00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20,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大于20,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