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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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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0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李丽女士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1月14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丽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就职于北京影响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先后任培训助理、培训专员、教务主任、项目经理;2010年2月至2013年2月为自由职业;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天津市天福宝利商贸有限公司,任人事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为自由职业;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天津市媛茵日用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微信运营;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天津天鼎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任人事经理;2015年3月至今,就职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综合服务部人事助理、人事副经理、人事经理、副部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永阳,嘉兴厚熙烁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熙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3,6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9%。●

● 本次质押后,上述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21.7391%,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8%。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陈永阳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单位:股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表格中占比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写字楼 C6 南 7 层 1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太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宇硕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监事邓晓阳先生因身体原因视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1、3、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王冬平、谢美华、李太友、天津美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美智优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美智英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美智领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3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莲花、廖齐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1-14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和《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已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晓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邓晓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起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各位监事。由于换届选举完成时间等原因,本次监事会通知未能按期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监事的通知期限要求,同意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认可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太友先生、梁兴国先生、张淑强先生、陈宇硕女士、刘纯先生、顾岩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于段发阶先生、王谦先生、魏会生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六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09)。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太友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1.魏会生、张淑强、王谦为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魏会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李太友、段发阶、梁兴国、张淑强、陈宇硕为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太友为战略规划委员会召集人。

3.段发阶、李太友、王谦为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段发阶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4.王谦、梁兴国、魏会生为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谦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魏会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邓晓阳先生、陈磊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邓晓阳先生、陈磊先生与公司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李丽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09)。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邓晓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梁兴国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淑强先生、陈桂刚先生、刘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中张淑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陈宇硕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元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梁兴国先生、张淑强先生、刘纯先生、陈宇硕女士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09)。陈桂刚先生、王元伟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陈宇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正玲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正玲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2-23477688

邮箱:meitengin@tjmeiteng.co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时代奥城写字楼C6南7层

五、部分董事、监事及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贾学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桂刚先生,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河北唐山开滦矿务局林西煤矿选煤厂技术员,1995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连塔煤矿筛选厂主任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0年10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东设计院机电室副主任;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家梁煤矿选煤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2002年3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洗选加工中心,先后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主任;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华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选煤高级经理兼任综合事务部经理;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任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共享中心职员;2019年9月至12月任公司智冠工业事业部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陈桂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陈桂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元伟先生,公司财务总监,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天津住宅集团第三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成本会计;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天津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元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王元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正玲,男,199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杨正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杨正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