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董监高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宏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孝林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披露《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志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截至公告披露日,赵宾方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段林庆减持数量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张宏《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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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为20.94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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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因本减持计划减持区间跨年度(2022年10月-2023年4月),根据相关规定: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所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部分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和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较2022年度有变动。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减持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4、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信息。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