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0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新贴合”)的申请,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亚玛顿新贴合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5.7亿元(本金)的长期项目贷款,用来实施“年产1000万台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目(一期)一年产500万台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该笔贷款由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玛顿新贴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0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3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0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新贴合”)出于项目建设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5.7亿元(本金)的长期项目贷款,用来实施“年产1000万台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目(一期)一年产500万台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该笔贷款由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于本次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凤宁现代产业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MA8N5BDJ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21-08-3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视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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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新贴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亿柒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玛顿新贴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亚玛顿(安徽)新贴合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与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风险基本可控。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5,32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99%。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74,300.59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3.9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0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1月1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2月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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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3年2月1日下午3: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3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上述审议事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