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55.71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55.68元/股
● 芯海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1月1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已于2023年1月9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142,156,346股增加至142,381,046股,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芯海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卢国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芯海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以35.36元/股的价格向12名激励对象归属共224,700股,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股本累计增加224,700股,总股本由142,156,346股增加至142,381,046股。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55.71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1581%(224,700股/142,156,346股),A为增发新股加权平均单价35.36元/股,P1为调整后价。
P1=(55.71+35.36*0.1581%)/(1+0.1581%)=55.68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55.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月17日开始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芯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68545
电子邮箱:info@chipsea.com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7月16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4号”《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000.00万元,并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芯海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15”。
根据有关规定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芯海转债”自2023年1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芯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6元/股。因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139,846,434股增加至142,156,346股,2022年10月27日起转股价格从56元/股调整为55.71元/股;因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142,156,346股增加至142,381,046股,2023年1月17日起转股价格从55.71元/股调整为55.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3年1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47.35元/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卢国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7月16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7月17日开始,若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芯海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于2023年1月9日完成归属登记,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0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并于2023年1月13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142,156,346股增加至142,381,046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224,7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2,381,046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42,381,046元。
公司结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卢国建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同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55.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月17日开始生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2023年1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47.35元/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本公告披露日至2023年7月16日,如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7月17日开始,若再次触发“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芯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卢国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芯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于2023年1月9日完成归属登记,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0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并于2023年1月13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142,156,346股增加至142,381,046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224,7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2,381,046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42,381,046元。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