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翀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人增加至8人,其中独立董事由3人增加至4人,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人数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增加1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耿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
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此次增选完成后,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以《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彭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经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上述前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升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人增加至8人,其中独立董事由3人增加至4人,同时对《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董事会人数、独立董事人数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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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工作条例》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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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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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修订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6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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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2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1是否获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议案1获审议通过后,议案2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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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加盖公章的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艺坤、郝剑飞
(3)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传 真:(0471)8086060
电子邮箱:stock@jinyu.com.cn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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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人增加至8人,其中独立董事由3人增加至4人。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耿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4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尚需在候选人相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以《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耿明,女,汉族,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副主任;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高级顾问、全球流行病行动网络中国区高级顾问;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任晖致医药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企业事务主管;2022年8月至今,任瑞银集团社会影响力与公益慈善大中华区主管。
截至目前,耿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彭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彭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目前彭敏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彭敏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聘任彭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71-6539434
传真:0471-8086060
邮箱:pengmin@jinyu.com.cn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1号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彭敏,男,汉族,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4年8月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审计员、审计经理;2014年8月至2021年5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代表处资深财经经理、代表处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副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彭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