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牟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表决,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8 月至今在大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东电力、万顺新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汤艳群简介: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定价原则主要参考同行企业收费标准,按照审计工作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减少主要受公司规模、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影响。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审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针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核机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2021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以7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23 证券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跃进路 106-8 号汇金国际 26 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3日
至2023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未登记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时间:2023年2月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06-8号汇金国际26层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2519434 传真:0772-2510401
联系人:龙立萍 吴 宁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跃进路106-8号汇金国际26层
邮政编码:545001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