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3-002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的种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自有资金4,000万元。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平安证券鑫奇4号股指看涨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SYN958)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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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自有资金期限为62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平安证券鑫奇4号股指看涨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产品风险评级:中低风险
产品起息日:2023年1月18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21日
资金兑付日:2022年3月22日
到期收益率(年化):浮动收益率(年化)
挂钩标的:中证 1000 指数(指数代码:000852.SH)
挂钩标的涨幅:挂钩标的涨幅=(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100%
浮动收益率(年化):若期间任一观察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障碍价格(障碍价格=期初价格×105%),浮动收益率(年化)=2.65%;若期间所有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障碍价格,且 0%<挂钩标的涨幅≤5%,浮动收益率(年化)=挂钩标的涨幅×100% +2%;若期间所有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格≤障碍价格,且挂钩标的涨幅≤0%,浮动收益率(年化)=2%。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本期收益凭证的到期年化收益率与挂钩标的(中证1000,指数代码:000852.SH)相关联。挂钩标的的变动将对本期收益凭证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平安证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收益凭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平安证券为股份制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风控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平安证券鑫奇4号股指看涨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不同于一般存款,除了存在与收益凭证产品和发行人相关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以及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外,本收益凭证存在特有风险,本收益凭证具有内嵌期权的属性。与普通金融工具相比,期权业务属较复杂的高风险金融衍生工具。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筛选、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是本金保障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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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000万元,占2022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6.1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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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