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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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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蒋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原因于近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补选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9日下午13: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卫华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蔡卫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霸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汪晓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候选独立董事简介

汪晓东,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保荐代表人。2007年10月至2010年4月,担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8月,担任国元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3年9月至2021年5月,担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9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9日

至2023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 系 人:顾春兰

联系电话(传真):0510-68535818

邮政编码:21420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