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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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募集资金将分阶段逐步投入使用,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货币资产收益,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05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募集资金需分阶段逐步投入使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决议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06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秘书张文钧先生提名,决议聘任曹琦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文钧先生将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07号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简历
曹琦,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加入苏州科达,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福利主管、战略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主管。2019年起担任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经理。曹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通过证券事务代表实务操作培训考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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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学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文钧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制定的,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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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3年1月19日起到2024年1月18日止。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1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009号公告。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2年4月14日起到2023年4月13日止。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18,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023号公告。
公司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际使用合计16,2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2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002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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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财务初步测算,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报告为准。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公司经营特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必要的审批程序。
3)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制定的,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3、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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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文钧先生将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曹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曹琦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联系传真:0512-68094995
联系邮箱:ir@kedacom.com
办公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曹琦女士简历
曹琦,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加入苏州科达,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福利主管、战略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主管。2019年起担任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经理。曹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通过证券事务代表实务操作培训考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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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5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16.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1,011.38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588.6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13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1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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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财务初步测算,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报告为准。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8、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特别说明
1)募集资金将按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投入;
2)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须为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尚未支出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执行,并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和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专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利益。
2)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