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获悉,申请人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22年9月2日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事宜。预重整不代表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截至2020年6月28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36,986.66万元;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25,844.46万元(未经审计)。
二、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总额为86,536.38万元(不含利息),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的两笔担保已判决,裁定上市公司担保无效,涉及金额90,927,500.00元,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为774,436,323.62元。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严格督促相关方持续履行其做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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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股票交易被执行以及叠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前期因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且2020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2021年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2月18日起先后被执行以及叠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2、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申请人北京汉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