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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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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3-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0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0亿元左右。

● 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30亿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0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30亿元左右。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6亿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0.23亿元。

(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0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房地产项目获利能力下降

2022年度,公司收入保持基本平稳,主要源于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并结转收入,但受新冠病毒疫情、房地产市场下行等的影响,房地产业务去化速度放缓,结转毛利同比下降。

(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2022年,公司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项目去化速度较慢,为加快销售资金回笼,部分项目销售价格有所下调,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2年公司预计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3.57亿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影响

2022年,广州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公司结合各项应收款的实际情况及债权可收回金额的评估结果,预计需进一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2.75亿元。

公司新增计提金额主要包括:(1)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准备1.19亿元;(2)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准备0.90亿元;(3)对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信用减值准备0.60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为初步测算数据。公司对债权可收回金额等资产的评估工作以及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最终评估、审计结果确认的减值金额可能与目前的预计数额产生一定差异。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09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234,454.35万元,其中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194,454.35万元,对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

●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4%。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第一至三季度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2,014.63万元,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89.42万元;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890.76万元。

● 公司对亿华公司111,326万元、83,128.35万元债权投资已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6月19日到期未获清偿,合计194,454.3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62%。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第一至三季度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12,297.89万元、112.03万元,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86.25万元;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569.73万元。

● 公司对盛唐公司6,500万元债权投资已于2021年6月11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0%。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2022年第一至三季度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0.25万元、1,906.21万元,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31.27万元;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17.73万元。

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

1.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调整对东湛公司的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调减复利部分)及已收资金占用费(调减法院认定的非债权利息金额)。最终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2.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2-009)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18

),调整对亿华公司的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调减复利部分)。最终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3.盛唐公司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进行计算(已剔除盛唐公司管理人不予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终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234,454.35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194,454.35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公司已收资金占用费10,991.64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145,842.93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16,705.26万元,亿华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125,526.78万元,盛唐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610.89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890.76万元,对亿华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569.73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17.73万元。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一)东湛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18,291.00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1,585.74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16,705.26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90.76万元)。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4%,详见公司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第一至三季度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2,014.63万元,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89.42万元;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890.76万元。2020年6月8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26)。

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东湛公司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其余三名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东湛公司上诉状,详见公司于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7)。截至目前,该案处于二审待判阶段。本诉讼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判决的后续生效情况、执行情况以及涉案抵押物状态。

(二)亿华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194,454.35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134,346.62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8,819.84万元,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125,526.78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7,682.77万元)。公司对亿华公司111,326万元、83,128.35万元债权投资已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6月19日到期未获清偿,合计194,454.3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62%,详见公司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第一至三季度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12,297.89万元、112.03万元,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86.25万元;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569.73万元。2020年12月,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亿华公司等九名被告关于831,283,477.63元借款和1,113,260,000元委托贷款的诉讼,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80)。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2159号和(2020)粤01民初2160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详见公司于3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2-009)。4月2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2159号和(2020)粤01民初2160号《民事裁定书》,原审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同时,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亿华公司上诉状,详见公司于4月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目前,该案处于二审待开庭阶段。本诉讼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判决的后续生效情况、执行情况以及涉案抵押物状态。

(三)盛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4,196.95万元(已剔除法院判决支持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62.31万元,因管理人不予确认),已收资金占用费586.06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3,610.89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502.45万元)。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6,500.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0%。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已于2021年、2022年第一至三季度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0.25万元和1,906.21万元,预计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31.27万元;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17.73万元。

公司积极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向盛唐公司、广州盛唐滋补品贸易有限公司、唐志威就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1月19日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涉案金额约为78,802,179.48元。2月4日,公司取得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该案件的财产保全裁定书。10月28日,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盛唐公司向公司偿还贷款本金6,500万元、支付利息等,一审判决经公告后于2022年1月11日生效,公司向越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案件的执行回款。进入破产程序后,执行程序依法将被中止。盛唐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6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2022-027)。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2022年6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盛唐公司管理人于11月出具了《债权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书》,对公司申报的6,500.00万元委托贷款本息进行了确认,初步确认了本金、利息、罚息、律师合计约为9,575.31万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客观反映资金拆借情况,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减值测试结果,截至2022年9月30日,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901.34万元,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083.48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86.46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继续对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盛唐公司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执行减值测试,预计2022年四季度需进一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6,989.42万元、9,486.25万元及3,731.27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审议、披露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计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30,890.76万元、55,569.73万元及5,917.73万元。

公司持续关注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的诉讼案件进展,盛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并积极通过诉讼及协商谈判等方式积极推进债权回收,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1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房地产项目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销售面积40,219.98平方米,同比上升3.70%;实现销售金额81,902.28万元,同比下降24.09%。

2022年第四季度,珠江云上花园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面积65,166.30平方米。2022年,公司新开工面积313,666.69平方米。

2022年第四季度,长沙珠江悦界商业中心、长沙新地东方明珠、长沙四方雅苑项目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竣工备案表》,竣工面积283,142.23平方米。2022年,公司新增竣工面积559,894.63平方米。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

二、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房地产出租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商业物业、住宅及停车场可供出租总面积182,678.66平方米,酒店及公寓可供出租客房套数134套。商业物业湖南板块因物业销售,总建筑面积和可供出租面积较2022年三季度末减少1,072.87平方米。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物业经营收入1,497.50万元。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