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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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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3-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亏损 12,800.00-17,8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74.78% ~ 203.99%。2022年度受到受新冠疫情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对公司业绩造成了阶段性冲击,导致业务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研发投入占比持续提升;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型号装备中的应用;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智能驾驶、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红外应用,努力聚焦新兴市场。

四、风险提示

上述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2022年1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3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年1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9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7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2022-015、2022-018、2022-037、2022-041、2022-046、2022-050、2022-058、2022-060、2022-064、2022-066)。

截至2023年1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60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最高成交价为1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2元/股,成交总额50,598,294.18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即2022年1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2,830,681股。根据《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均未超过42,830,681股的25%,即10,707,67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605,700股,其中1,515,452股股份已用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2年7月25日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具体详见2022年7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截至2023年1月24日,本次回购剩余公司股份为2,090,248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惠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0,159,0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3%。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庞惠民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9.84%。

庞惠民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股份及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