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10 亿元人民币。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的议案》,同意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兰玉、谢海深、邓建军、耿立唐、张爱民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五届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向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10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无其他投资协议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少伟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3500室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河钢股份以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主营业务:钢材贸易业务。

华东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华东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四、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以现金向华东公司增资10亿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00元,增资全部计入华东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华东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华东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在华东区域的钢材销售业务,年销售额近百亿元,但目前华东公司净资产规模过小,抗经营风险能力较弱,不利于华东公司业务做大做强。本次增资可充实华东公司资本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华东公司对外偿债能力,从而增强与客户合作信任度,有利于其业务规模发展壮大。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

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同类业务归集和结构性重组,全面提升冷轧汽车板、家电板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板公司”)。汽车板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河钢股份出资4845万元,占比51%;河钢集团出资4655万元,占比49%。

本次共同投资方河钢集团通过其下属企业共计持有本公司63.91%的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钢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投资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关联董事王兰玉、谢海深、邓建军、耿立唐、张爱民回避了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投资金额为4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77356885K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注册资本:200亿元

法定代表人:于勇

成立日期:2008年6月24日

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国内劳务派遣;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金属及非金属铁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河钢集团为河北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截止2022年10月31日,河钢集团经总资产52,498,476.39万元,净资产13,665,332.04万元,2022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32,928,759.33万元,净利润199,129.79万元。

河钢集团通过其下属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计持有本公司6,606,631,2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91%,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款规定。

河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 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

3. 出资人及持股比例:河钢股份出资4845万元,占比51%;河钢集团出资4655万元,占比49%

4.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钢材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仓储服务,用户技术服务等(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审核结果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汽车板公司,将集团内汽车板和家电板客户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可进一步发挥整合优势,提升冷轧汽车板、家电板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减少与河钢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

五、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河钢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