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1、2、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邮箱地址:investor@btl-auto.com)或传真方式办理。

(一)登记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8:00一16:30)

(二)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通信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3-00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开辟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二、本次发行方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GDR),其以公司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5%;按照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的总股本测算,不超过61,774,083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行为,或者因股份回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15%;按照截至2023年2月6日公司的总股本测算,不超过61,774,083股。

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或因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六)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SIX Swiss Exchange Listing Rules)》等相关境内外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八)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九)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发行亦存在因国际环境、市场环境、融资时机以及监管政策或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