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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泰达新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出资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为正泰国际的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等,其中张智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南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为公司的关联人。

前述合伙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达新电气有限公司

3、合伙人及累计出资金额:不超过10,596.14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普通合伙人:泰达新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6.00万元(占出资比例1.00%);

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总裁张智寰女士出资不超过3,210.00万元,公司董事、副总裁南尔先生出资不超过2,140.00万元;其他员工合计出资不超过5,140.14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全体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及正泰国际均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担保。

(二)境外投资备案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境外投资备案主体尚未成立。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备案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达新电气有限公司

3、合伙人及累计出资金额:不超过10,703.18万元人民币,其中,泰达新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00%,员工持股平台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99.00%。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正泰国际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泰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2、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泰国际的股权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正泰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员工持股平台及泰达新拟受让和增资正泰国际股权的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经各方共同确定,受让及认购新增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均为人民币1.65元,员工持股平台及泰达新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703.18万元,持有正泰国际约合人民币6,475.00万元的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20%,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交易前后正泰国际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按照员工持股平台及泰达新投资金额上限计算,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后正泰国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交易完成后,正泰国际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最终以新加坡公司登记监管机构的登记信息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正泰国际的持股比例将由100%下降至不低于80.32%,正泰国际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全体合伙人将在未来三年内分三期完成出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分三期办理本次交易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深入推行公司全球本土化战略,促进国际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子公司正泰国际拟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受让正泰国际股权并对正泰国际增资。本次引入员工激励机制有利于夯实公司业务发展的组织和人才基础,建立公司国际业务与核心员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以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凝聚力,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正泰国际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南存辉、张智寰、南尔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高管拟出资不超过5,350.00万元认购财产份额,认购价格与其他所有非关联方均保持一致,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有利于提升子公司核心人员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相关事项。

七、风险提示

1、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尚需经ODI(对外直接投资)备案通过后方可持有正泰国际的股权,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备案及审批时限较长的风险。

2、本次子公司员工激励方案将在未来三年内分三期予以实施,上述投资金额为累计最高额度,最终出资金额及持有正泰国际的股权比例将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4,575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49,973,551股变更为2,148,968,976股,注册资本将由2,149,973,551元变更为2,148,968,976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CHINT GLOBAL PTE.LTD.(以下简称“正泰国际”)、正泰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 GLOBAL INTERNATIONAL PTE.LTD.(以下简称“正泰国际贸易”)、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泰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台县杭泰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台杭泰”)。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101,282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正泰国际贸易作为共同借款人与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本金为2,000万美元,合计人民币约13,580万元(以汇率1美元对人民币6.79元折算),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泰茂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成本为人民币37,702万元,正泰安能作为保证人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开发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台杭泰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新能源开发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13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17、2022-022、2022-035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Chint Glabal Pte.Ltd.(正泰国际)

注册资本:65,322,100新加坡元

注册地址:8 KALLANG AVENUE #04-06/09 APERIA SINGAPORE(339509)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电气和电线配件的批发以及投资控股

担保对象2:Chint Global International Pte.Ltd. (正泰国际贸易)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8 KALLANG AVENUE #04-06/09 APERIA SINGAPORE(339509)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器及电线配件的批发

担保对象3:浙江泰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4室-7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4:高台县杭泰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4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骆驼城镇高崖子滩光伏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高启银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正泰国际100%股权,正泰国际持有正泰国际贸易100%股权。正泰安能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泰茂100%股权。正泰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业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高台杭泰100%股权。

上述4家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正泰国际、正泰国际贸易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美元

4、保证期间:至2028年11月10日

5、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二)正泰安能为浙江泰茂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7,702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24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三)正泰新能源为高台杭泰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48,993.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7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466,192.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6%(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0.6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4%,系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